一句話答案:五項加起來
買方要準備的現金 = 樓價 + 從價印花稅(AVD)+ 買方經紀佣金 + 律師費 + 雜費。這五項以外的按揭部分不是現金,是貸款。
以 600 萬樓、雙邊佣金各 1%、律師費 8,000、雜費 5,000 為例:樓價 6,000,000 + AVD 135,000 + 買方佣金 60,000 + 律師費 8,000 + 雜費 5,000 = 6,208,000。這一條算式不必靠記憶,把四個數字輸入工具即可核對。
把這條算式交給客戶的形式,最好是一行文字加上一張工具結果截圖:客戶真正想知道的不是「有幾項費用」,而是「我要開一張幾多錢的支票」。
哪些是變數,哪些是慣例區間
變數有三個:佣金比例、律師費、雜費。佣金比例由買賣雙方與代理行協商,律師費視律師行與物業類型而定,雜費包含查冊、契約文件、雜項代支等,實際金額視交易而定。
慣例有兩個:二手市場「買賣雙方各 1%」是市場慣例,屬可協商範圍,不是法定或監管規定的固定比例;一手新盤的佣金結構變動頻繁,不同發展商與不同期的安排差異很大,因此本文只示範計法,不列「標準比例」。
工具把這幾項做成可配置輸入(預設雙邊各 1%、律師費 8,000、雜費 5,000),目的是讓你把客戶的實際議定數字填進去,而不是接受一組預設值。
簽臨時買賣合約時的訂金,與「要準備的現金」是兩件事
簽臨時買賣合約時支付的訂金(俗稱細訂)是交易流程中的一筆付款,它會計入樓價,所以不會令總現金需求增加;真正令客戶現金需求上升的,是樓價以外的四項費用。
對客戶解釋時,建議把兩條時間線分開講:一條是訂金與首期的付款時序,另一條是稅款與費用的金額。混在一起講,客戶很容易以為「訂金已經付了,稅就少了」。
為什麼「買賣雙方各 1%」必須標明是慣例
佣金比例屬市場慣例,會隨市況與代理行政策變動。以一手市場為例,據 am730 2024 年報道,四大代理行自 2024-01-01 起發出內部通告,要求一手實收佣金最少 2%;而據星島頭條報道,一手佣金在淡市時的競爭情況更為複雜。這類數字屬媒體整理的市場情況,不是監管標準。
因此本文與工具都不會寫「行業統一 1%」。向客戶報數時,把比例寫成「議定」而不是「規定」,可以避免日後的分歧。
用工具時,兩個輸入位最影響結果
第一個是物業類型(住宅/非住宅),因為兩者適用不同的印花稅標準稅率,非住宅在 2,173.912 萬以上是 4.25% 而非 6.5%。
第二個是買方與賣方佣金比例。工具的輸出同時給出「買方需備現金」與「整宗交易現金」兩個數字,前者是客戶的答案,後者是你與行家協調時的參考。